(一)治疗
1.牵引疗法 适应所有类型的粗隆间骨折。对无移位的稳定性骨折并有较重内脏疾患不适于手术者;骨折严重粉碎骨质疏松者,不适宜内固定及病人要求用牵引治疗者均适用。一般选用Russell牵引法,肢体安置在带有屈膝附件的托马架上,亦可用胫骨结节牵引。Russell牵引的优点是可控制患肢外旋,对Ⅰ、Ⅱ型稳定性骨折,牵引8周,然后活动关节,用拐下地,但患肢负重须持12周骨折愈合坚实之后才可,以防髋内翻的发生。
注意事项:
(1)牵引重量要足够,约占体重的1/7,否则不足以克服髋内翻畸形。
(2)持续牵引过程中,要保持足够牵引维持重量,一旦髋内翻畸形矫正后,不可减重太多,需保持占体重1/7~1/10的重量,以防髋内翻畸形复发。
(3)牵引应维持足够时间,一般均应超过8~12周,骨折愈合初步坚实后去牵引,才有可能防止髋内翻的再发。此方法的缺点是,膝关节长期处于伸直位,易于发僵,需要很好地康复以恢复膝关节屈伸活动。因此,去牵引后重点练习膝关节活动,然后扶拐下地,16周后,患肢才逐步完全负重。 由于牵引治疗高龄粗隆间骨折病死率高,Horowitz报道为34.6%,所以目前牵引治疗已较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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