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閺堫剛鐝穱鈩冧紖娴犲懍绶甸崣鍌濃偓鍍熸稉宥堝厴娴f粈璐熺拠濠冩焽閸欏﹤灏伴悿妤冩畱娓氭繃宓� 閳癸拷 閺堫剛鐝俊鍌涙箒鏉烆剝娴囬幋鏍х穿閻€劍鏋冪粩鐘崇Ч閸欏﹦澧楅弶鍐6妫版鐠囩兘鈧喍绗岄幋鎴滄粦閼辨梻閮�
Copyright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