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1.窦性心动过缓如心率不低于每分种50次,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如心率低于每分钟40次,且出现症状者可用提高心率药物(如阿托品、麻黄素或异丙肾上腺素)。
3.显著窦性心动过缓伴窦性停搏且出现晕厥者可考虑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
4.原发病治疗。
5.对于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患者,尤其是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或心跳停搏在3秒以上,或伴一过性眼黑、晕厥者应进行积极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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