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
检查

相关检查

近视力检查法 视力

主观检查法:

1、根据视力检查初步分析判断屈光性质法。

2、插片验光法。

3、交叉柱镜及散光矫正器验光法。

4、云雾法。

5、散光表验光法。

6、针孔片及裂隙片检查法。

7、激光散斑图法。

客观检查法:

1、直接检眼镜检查法。

2、视网膜镜检查法。

3、带状光检影法。

4、角膜计。

5.自动验光仪等。

视力诊断

即凡近视力≥1.0、远视力<1.0者均属近视(使用的视力表不同,而有不同的记录方法,如为标准对数视力表,则低常远视力的记录应为<5.0)。年龄男性<0岁、女性<45岁者,近视力正常应为1.5,标难检查距离均为25cm。

屈光诊断

即于睫状肌麻痹下视网膜检影呈现近视屈光(≥-0.25D)者。理论上的诊断标准应为:远视力<1.0、眼球轴长>24mm,调节麻痹下视网膜捡影为近视屈光(最低屈光度至少为≥-0.125D)者。但是,就21世纪初已有的条件与水平来说,如此准确与明确尚难以做到。

眼底诊断

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近视,都应检查眼底,可初步估计近视的轻重及真假近视眼。一般有近视弧形斑,豹纹状眼底改变,可诊断为真性近视,其屈光度在-300度左右或更高。有的伴着黄斑变性和出血等,如果眼底正常,可能是轻度近视或假性近视。有经验的眼科医师,可根据眼底镜上的屈光度估计大概的屈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