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发育迟缓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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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B超 孕妇腹围检查

临床监测:

(1)明确胎龄:对于可疑IUGR的首先应核对胎龄,胎龄计算多以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月经不准者则通过妊娠早期超声测量的胎儿头臀长或双顶径来确定。因而当考虑IUGR时,首先必须根据末次月经及早期胎儿超声核对孕周后评估并监测胎儿生长速度和大小。

(2)测量子宫底高度:产前检查在孕28周后每周测量宫高,连续2次小于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数,应怀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子宫底高度测量方法:以皮尺测量耻骨联合上缘中点与子宫底最高处的距离。胎儿生长发育指数=子宫底高度(cm)-3×(孕月+1)。如果生长发育指数小于-3,表明可能存在胎儿发育不良;如在-3~+3之间表示生长正常;如大于3则考虑可能为巨大儿或双胎妊娠、羊水过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