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
(2)至少有下列2项器官系统(心血管、呼吸、食管和胃、胃肠道下部、泌尿生殖系统)的自主神经兴奋体征:①心悸。②出汗。③口干。④脸发烧或潮红。
(3)至少有下列1项病人主诉的症状:①胸痛或心前区不适。②呼吸困难或过度换气。③轻微用力即感过度疲劳。④吞气、呃逆、胸部或上腹部的烧灼感等。⑤上腹部不适或胃内翻腾或搅拌感。⑥大便次数增加。⑦尿频或排尿困难。⑧肿胀感、膨胀感或沉重感。
(4)没有证据表明病人所忧虑的器官系统存在结构或功能的紊乱。7
(5)并非仅见于恐惧障碍或惊恐障碍发作时。